67岁老伯分娩取得成功
去年67岁的李丽东郊上海。2014年,一场意外事故夺去了李丽独生子的生命。当时我儿子34岁,还没成婚正在谈朋友,这天晚上从住宅小区出去就碰上意外事故,收到交警部门电话赶往现场时,小孩已被送至疗养院,后来就没了。丧失独生子时,李丽63岁,她和老太太商议后,预备联络民政局领养一个小孩。
2014年,李丽找到民政局,却被知会办理手续领养,一般而言年纪不超过65岁,并且还要排队等候,因为待领养的小孩不多。其后,她先后到河北张家口、昆明等地托儿所想外甥女小孩,但搞不好都没进去,一系列居无定所,让她丧失了领养小孩的信心。
李丽则表示,从2017年已经开始,她预备施打体外婴儿,除了查阅有关材料、联络有关研究者以外,还已经开始强身健体。最终,李丽联络到南韩的体外婴儿研究者,于去年6月赶赴南韩施打体外婴儿并获得取得成功。
返回上海后,李丽赶赴上海某疗养院展开待产,被发现血糖较低,属于狂蛛属新生儿,该所随后将李丽转到这家疗养院。
他们劝我中止孕期。李丽说,她不仅不一致同意做冯建梅,而且希望把小孩健康生下来,但疗养院方面则表示她的情形不适宜制造。此外,李丽了解到卫生局还向数十家疗养院下发,将其疑似病例展开呈报。其后,她不敢到疗养院待产,只是在家里养伤。
当事疗养院则向媒体确认,卫生局确实发过通知,向各疗养院情况通报李丽疑似病例,要求遇到李丽急诊要呈报。李丽曾急诊的一家疗养院则表示,李丽的情形是血糖高,制造风险较大,故曾向其提议中止孕期,但她不一致同意冯建梅。
七年前,60岁的盛海琳冲破再婚无限大,运用体外婴儿控制技术生下两对孪生,成为中国最早产。如今,这一历史纪录很快将被上海的李丽(表弟)老伯冲破。
独生子遭受意外事故死亡后,李丽于去年6月在南韩施打体外婴儿取得成功,生下了孪生。不过,分娩后的她却高兴不起来——返回上海后她被验出血糖高等师范问题,疗养院提议她中止孕期。
随着全面二孩的放开、失独家庭的需求、人类辅助生殖控制技术的进步,妇女的孕期年纪也在水涨船高,未来,七八十岁喜当爹妈并非不可能。现实的问题来了:有无必要在法律中规定妇女的最高孕期年纪?
高龄母亲越来越多
在高龄借助人工生殖控制技术当上母亲的现象,如今并不少见。
自1978年7月25日世界上第一个体外婴儿路易丝·布朗在英国出生后,人工辅助再婚控制技术已成为世界上数百万个不孕不育家庭的希望灯塔。
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失独家庭的现实需求,以及人类辅助生殖控制技术(包括人工授精和体外婴儿)的进步,早产的历史纪录也在不断提升。
2013年,浙江一位52岁的妇女通过体外婴儿控制技术顺利分娩,并生了两对孪生;2015年3月,一名57岁的新生儿通过体外婴儿控制技术,在福建省立疗养院取得成功诞生两对龙凤胎。据媒体报道,该新生儿分娩期间多次昏厥,医护人员曾劝她中止孕期;据《合肥晚报》去年1月18日的报道显示,一位46岁失独妈妈通过体外婴儿控制技术生下孪生。
体外取卵费用需要多少
比李丽大一岁的盛海琳,则被视为中国有记录在案的最早产。早在1980年,时年30岁的盛海琳生下一个女儿。2009年正月初五,其女儿回老家当晚,遭受煤气中毒去世。2009年10月13日,盛海琳展开了体外婴儿手术,医生将3个受孕取得成功的胚胎,移植到她的体内。2010年5月25日,盛海琳的孪生女儿提前来到人世,60岁的盛海琳也因此成为中国有记录在案的最早产。
对此,上海大学人民疗养院生殖中心主任沈浣教授指出,女性一般50岁左右绝经,在40岁以后,卵巢功能下降,实际上35岁以上就不是特别好。随着年纪的增大,卵子越来越少,质量也不好,卵子中染色体畸变的机会增多,容易造成流产、死胎或畸胎。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滕晓明则表示,全面二孩政策2016年实施后,女性再婚平均年纪略有上升,目前约为34.5岁。目前全球研究者达成一致结论:女性应在35岁前再婚第一个小孩,且45岁以上女性最好不要再通过辅助生殖医学控制技术或其他方式分娩。
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对全国171家生殖中心的统计显示,2016年,女性41至42岁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即体外婴儿)的周期活产率为13.23%、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控制技术(ICSI,即第二代体外婴儿)为10.31%;43至44岁IVF活产率为12.75%、ICSI为4.42%;44岁以上IVF活产率仅有3.18%、ICSI则更低,仅为1.81%。
法律该不该禁止?
几位受访法律界研究者均则表示,不宜在法律中规定妇女的最高孕期年纪。
孟强认为,法律不应当规定妇女最高孕期年纪,不宜由立法替代老百姓作出判断,否则法律管得太多,容易引发矛盾。
体外取得成功率和什么有关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晓峰受访时则表示,再婚权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适龄妇女有权决定生或不生。法律不宜以为了你的生命健康等为由,从再婚年纪的角度来剥夺或限制妇女的再婚自由。当代中国社会背景下,女性平均绝经年纪在49岁左右,因此现实中即使出现个别高龄奶奶级孕新生儿,也不意味着需要将这一问题上升到立法角度,由法律来规定最高孕期年纪。
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游植龙认为,虽然现行法律没有限制妇女的最高孕期年纪,但原卫生部发布的有关规范及伦理原则等已经对人工辅助再婚控制技术作了许多限制,我国对于高龄体外婴儿人群的就医资格限制较为严格,再加上高龄孕产风险很大,许多人并不会作此选择。超高龄孕产现象虽然存在,但从全社会层面看仍属个例。
例如,原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控制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规定:如果有证据表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控制技术将会对后代产生严重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损害,医务人员有义务停止该控制技术的实施医务人员必须严格贯彻国家人口和计划再婚法律法规,不得对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再婚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控制技术。
再婚权行使中的伦理问题特别是辅助生殖中的伦理问题,确实是当前法律实践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朱晓峰则表示,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应将再婚权的行使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联络起来。再婚权的行使,既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买卖精子、卵子、胚胎等,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租借’子宫辅助生殖。当然,人类对于伦理道德的认识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因此,法律实践中制定法上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范畴的内涵外延,也应随着这种变换而相应地更新。
(原题为《法律应否规定妇女最高孕期年纪?》)
转自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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